2026-01-31 10:16:21
2021年10月26日,在中乙联赛第二阶段冲甲组第八轮广西平果哈嘹对阵厦门鹭岛的比赛中,广西平果哈嘹队32号球员赵海超于第36分钟裁判鸣哨暂停比赛后,以头部撞击厦门鹭岛队球员面部,被当值主裁直接红牌罚下。
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审核裁判报告、比赛监督报告、现场视频及听证材料,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暴力行为)、第四十八条(非体育道德行为)及第一百一十条(加重处罚情形),于2023年11月2日公布处罚决定:赵海超停赛4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该判罚为中乙联赛当赛季典型纪律案例之一,亦是广西平果哈嘹队建队以来球员单次停赛场次较多的纪律处罚记录。截至2023赛季结束,赵海超未再因同类行为受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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