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5 23:03:01
该文件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老年人群体的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所配置、参与率提升及经费保障机制等系统性规划。
意见明确到2030年,泉州将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组织全覆盖,并推动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在各县(市、区)全面落地;同步提升基层健身设施覆盖率,目标涵盖95%左右的乡镇(街道)和70%左右的村(社区),以及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在运行保障方面,意见规定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须纳入财政预算,标准为县级不低于4元/老龄人口、乡镇级不低于5万元/年;同时推进“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设定2030年综合创建率86%以上、市级达标率60%、省级达标率40%的量化目标,并部署“老年人体育强市”创建行动,要求60%以上乡镇(街道)和80%以上县(市、区)达到相应强镇、强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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