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 00:20:04
林书豪是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全名杰里米·桑尼·林(Jeremy Shu-How Lin),曾效力于NBA多支球队,以2012年纽约尼克斯队时期“林来疯”现象闻名全球。其姓名涉及的商标注册事件,核心关联主体为林书豪本人、易建联、姚明、安东尼等NBA现役或退役球员,以及相关体育用品商业行为。
无锡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申请注册“林书豪 JEREMY S.H.L”中英文商标,涵盖第25类(服装)与第28类(运动球类)商品,2011年8月获国家商标局公告核准。该公司同时持有“易建联”“姚明王朝”“姚明时代”“安东尼”等篮球运动员相关商标,表明其长期聚焦NBA球员姓名在体育用品领域的商业化布局。
该案例反映姓名权与商标权在体育产业中的交叉关系,但不涉及任何具体赛事、球队官方合作或竞技表现事实。林书豪未参与该商标注册过程,亦未授权该无锡公司使用其姓名开展产品经营。依据中国商标法,已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他人包括姓名权人本人在相同类别申请同名商标将面临驳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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