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 01:00:32
东平湖(大清河)水域垂钓管理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东平湖水面属国有水域,渔业资源为国有资源,并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每年4月1日至8月31日为东平湖全面禁渔期,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同时,湖区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定期投放优质鱼苗以维系生态平衡与资源可持续利用。
通告划定王台大桥大清河以西环湖水域为全面禁钓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垂钓行为;与此同时,为兼顾生态治理与公众休闲需求,将王台大桥以东大清河上游水域设为(暂定)垂钓区,供钓鱼爱好者及游客开展非生产性、休闲性垂钓活动。垂钓者须事先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该手续免费且终身有效,属法定前置程序。
垂钓行为须严格遵守六项禁止性规定:禁止使用抛竿、海竿、钓篮、锚钩、爆炸钩等工具;禁止夜间灯光诱钓、使用探鱼仪或鱼枪;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方式;禁止投放污染水质或毒害水生生物的饵料;禁止钓捕鲢鳙鱼,误钓须及时放生;垂钓者须履行环保义务,不得破坏岸线植被、乱扔垃圾、过量打窝或影响旅游秩序,离场时须回收全部废弃物并送至指定无害化处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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