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 05:20:03
足球场地设施是发展足球运动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当前我国社会足球场地存在供给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不高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结构性短板,与足球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差距,“一场难求”现象普遍存在,制约群众参与和足球生态培育。
为系统性补足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印发《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聚焦提升场地可及性与服务效能。方案构建“政策包+服务包+一融”支持体系:政策包明确土地、规划、价格等刚性支持措施;服务包要求项目建成后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承担公益责任、推广足球文化;“一融”指组合式融资支持,涵盖开发性金融、专项债券、产业基金等多种工具,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项目主体覆盖广泛,不分所有制性质与营利属性,包括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及其下属企业,中国足协会员单位,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足球训练基地,以及从事体育行业5年以上或已运营2块以上足球场地的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申报城市需具备良好足球基础、浓厚足球氛围及实质性政策创新举措,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资源精准投放与长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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