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6 11:46:33
年维泗,1933年生于北京,是中国足球运动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运动员与教练员。他早年因家庭变故辍学投身足球,1951年因在全国足球大会中表现突出入选国家队,职业生涯共代表中国队出战22场,攻入12球。
1958年,年维泗被评为“全国十佳足球运动员”第二位,仅次于张宏根;1960年在与白俄罗斯队比赛中左腿骨折,被迫退役。此后他长期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六度临危受命,被誉为国家队“救火队长”,是新中国足球发展关键阶段的重要实践者与见证人。
1989年,年维泗出任中国足协主席,1992年因国家队成绩下滑引咎辞职;后曾担任中国棋院党委书记,退休后仍心系体育事业。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他手书的“中国”二字被镌刻于官方比赛用球“长城之星”上,以特殊方式参与奥运,体现其与中国体育事业的深厚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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