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01:11:43
河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是经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与省体育局联合命名,具备规范化管理、固定训练场地及稳定经费保障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推广与人才培养实体,涵盖综合性基地(A类、B类、C类)和单项基地两类。
基地须具备常态化训练机制:学校类基地每周训练不少于两次、每次不低于两小时;非学校类基地年训练累计不少于60天。其承担的竞技类项目须在国家级、省级赛事中取得相应成绩,如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三等奖以上、全省运动会前三名等。
基地职能包括组织群众性民族体育活动、承办省内及国内民族体育赛事、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挖掘整理与理论实践研究、建设专业教练员与裁判员队伍,并推动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进课程。命名证书与牌匾由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统一制作发放,命名单位可在有效期内使用基地名称开展宣传及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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