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09:47:31
昆明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于4月对主城区47家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及水质检测,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检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pH值、浑浊度、尿素和游离性余氯六项指标。抽检游泳池水66件,总体合格率为89.39%,其中细菌总数与pH值两项指标合格率均为95.45%。
检测发现6家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被依法责令整改并处以行政处罚。云南海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细菌总数超标16倍、pH值超出国家标准最高限值0.16;昆明市官渡区金色阳光游泳馆细菌总数超标6.65倍。其余不合格单位还包括盘龙区碧波游泳池、丽景园游泳馆、云南世博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及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游泳馆,主要问题集中于细菌总数、尿素、游离性余氯及pH值等指标。
自4月起,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启动为期7个月的常态化专项监测,覆盖主城区所有正常营业的游泳场所,持续强化水质监管与卫生状况评估,确保公众游泳环境安全合规。该工作不涉及体育竞赛、职业球队或运动员,属公共卫生管理范畴,与体育赛事及竞技主体无直接关联。
热门推荐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