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10:56:36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省体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保障工作的通知》,从设施布局、用地安排、落地保障、品质提升、土地盘活及供应保障六个方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
政策明确要求优化体育设施空间布局,依托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支持编制或修订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动体育设施融入公园绿地、滨水空间和慢行绿道等公共空间体系;严格控制大型综合场馆数量,优先提升存量场馆服务能力,增强设施覆盖均好性与使用效率。
在用地管理方面,规定新建居住区须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实现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既有居住区未达标者,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补建。同时鼓励复合利用城市闲置土地,在不改变主要用途前提下建设健身设施,并优先保障用地计划与供地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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