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11:36:51
福建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对机构开办提出明确规范,其中培训场所面积要求为开办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且培训场地面积不得少于开办场所总面积的三分之二。该标准适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体育技能传授的非学历培训机构,涵盖篮球、游泳、棋牌等具体项目类别。
在执教人员资质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教练员须持有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或经国家认可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一。涉及高危体育项目的培训,从业人员还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
指导意见同时规定班额与师资配比:每班次学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5人;超过10人的班级须配备至少2名教学人员;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此外,单次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并建立体育培训市场“黑白名单”制度,强化行业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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