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15:12:17
屏东县水中运动协会主办的游泳教练讲习会,旨在培育专业游泳教练指导人才,提升体适能水平,并落实海洋保育与水域管理技能。课程严格依据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及教育部体育署所确立的教练三级制度设计,涵盖学科理论与术科实操两大模块,确保培训内容符合国家级教练认证标准。
学科课程在屏东县水中运动协会办公室(屏东县恒春镇槺林南路56巷35弄2号)进行,术科实习则安排于恒春镇中正游泳池(屏东县恒春镇北门路39巷25号),另设夏都游泳池与福华游泳池为备案场地,保障教学连续性与安全性。学员须具备基本游泳能力,入训测验要求完成200米混合泳,且捷式、蛙式各游100米。
完成全部学程并通过协会考核者,经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审核后,可获颁丙级运动教练证。学科与术科测验均须达70分以上方为及格;缺课超过总时数五分之一、未参加测验、未提交教学纪录报告或无故缺课者,仅核发研习证明,不予授予教练证照。报名需提交良民证、身份证影本、二吋照片、切结书及报名费,手续完备后方视为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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