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16: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必须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乡、民族乡、镇应随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体现国家对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制度性保障。
法律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必须向社会开放,便利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并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措施,以提升设施使用效率;同时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体育行政部门与建设规划部门共同批准,并及时归还。
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国家发展体育专业教育,设立各类体育院校、系、科,培养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及群众体育等领域的专业人员;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依法举办体育专业教育,形成多元协同的体育人才培育体系。
热门推荐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