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16:22:00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2月1日发布通知,决定自2016年2月15日起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行工间操制度。该制度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部署,响应广东省及清远市关于落实工间健身制度的相关文件要求。
工间操活动以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第九套广播体操为主要形式,同时鼓励各单位结合职工年龄、职业特点及实际条件,选用或创编多样化、趣味性与针对性兼具的健身内容。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每天上午10时和下午4时,每次持续10至15分钟,采取集中或相对集中方式进行,场地可设于办公区域空旷处、过道或操场等适宜场所。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做好宣传发动与督促指导工作;将工间操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县城与卫生县城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并由县体育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定期督导。该制度作为佛冈县推进常态化全民健身实践的重要举措,具有长期执行的政策基础与现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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