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16:48:06
《成都市体育条例》是地方性体育法规,由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管理。
该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涵盖总则、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设施、体育产业、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明确市和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的统筹管理职责,确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包括城市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与农村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目标。
条例规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当日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同时设立健身越野跑活动日(1月1日)及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周,并要求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确保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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