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00:32:36
嘉兴市体育局出台《嘉兴市体育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首次系统规范政府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制度框架与操作路径。
该办法明确购买主体为嘉兴市体育局,承接主体涵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转企事业单位、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对5万元以下项目,允许扩展至业余体育团队及从事公共体育服务的自然人,体现政策灵活性与基层适配性。
购买内容聚焦公益性体育服务核心领域,包括公益性体育赛事与活动的组织承办、省及以上体育赛事组队参赛、业余训练项目布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保护传承、公共体育设施及健身器材运维管理、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民办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以及全民健身宣传推广等,覆盖体育公共服务全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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