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02:03:08
李维新,宁夏银川籍乒乓球爱好者,自10岁起在银川六小接触乒乓球,彼时以课桌拼台、砖头为网,在简陋条件下开启运动生涯。上世纪60年代,他常于银川市群艺馆(原文化馆)院内唯一木制球台参与“挂号”对战,这种擂台式竞争机制成为当时青少年乒乓启蒙的重要形式,亦孕育出邱应龙、李明等一批宁夏本土乒乓球人才。
1962年,12岁的李维新考入银川业余体校,系统接受训练;1964年代表宁夏参加西北五省(区)少年比赛获亚军;1966年夺得宁夏自治区第三届运动会少年组冠军。虽因家庭出身原因未能入选1971年成立的宁夏乒乓球队,亦未进入专业序列,但他始终未脱离乒乓球实践,80年代后以业余身份持续参赛,成为宁夏民间乒乓球发展的亲历者与标志性人物。
1998年宁夏自治区职工锦标赛团体决赛前一日其母病逝,他于当日上午安葬后赶赴赛场并率队夺冠;2002年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参加中西部七省(区)乒乓球赛,获男子中年组单打及团体双冠;2009年再战西北五省(区)“维雅斯杯”赛事。因其长期稳定高水平表现与广泛群众影响力,被宁夏乒乓球界誉为“业余王”“民间球王”,该称号体现其非职业身份下持续数十年的竞技生命力与地域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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