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03:00:08
《青海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全省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推动赛事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体育赛事活动需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节俭原则,并强调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大局。
办法对赛事申办主体与权限作出清晰界定:由青海省体育局主办或联合主办的省级赛事,以及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等组织主办的全省性或跨市(州)赛事,允许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申办;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登山、搏击等特殊项目赛事须依行政审批规定办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青海举办赛事,须经青海省体育局同意并依法备案。除上述情形外,体育部门对商业性、群众性赛事一律不再审批。
办法还强化赛事权益保护与监管协同机制,规定赛事名称、标志、举办权、转播权等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主承办方应主动开展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同时要求落实反兴奋剂职责,配合检查调查,防范兴奋剂风险;全省体育部门将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信用记录、分级分类管理和联合惩戒,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综合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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