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03:15:06
“林书豪法则”是NBA联盟与球员工会协商后确立的一项劳资协议条款,核心在于明确曾被裁掉球员适用伯德条款的资格条件。该规则并非独立法律条文,而是对《NBA集体谈判协议》中伯德条款适用情形的补充解释,聚焦于球员在被特赦或裁员后重新签约时的薪资匹配权限。
根据该规则,球员若在球队执行特赦条款期间被其他球队签下,则可享有完全伯德条款,即新合同年薪增幅不受常规限制,最高可达工资帽的105%或前薪的105%(取高者);而林书豪因在2011–12赛季未处于特赦期被纽约尼克斯签约,故仅符合早期伯德条款资格,其续约年薪增幅上限为前薪的175%或工资帽的105%,且合同年限受限。同理,史蒂夫·诺瓦克亦依此获得早期伯德条款认可。
昌西·比卢普斯与J.J.希克森则因在特赦窗口期内签约,被认定具备完全伯德条款权利。该规则的命名源于林书豪2012年经历——其被休斯顿火箭裁掉后迅速与尼克斯签约并爆发“林疯狂”,引发联盟对裁员球员权益保障机制的重新审视。最终大卫·斯特恩领导的联盟放弃上诉,与球员工会达成共识,使该解释性惯例正式纳入劳资协议执行惯例,成为NBA薪资规则中关于伯德条款适用边界的重要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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