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04:40:03
《中国篮球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7月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培养费”与“大学生球员”“CBA选秀”的关联条款,首次在制度层面厘清了俱乐部自行培养球员、大学教育路径与职业联赛准入之间的法律关系。该办法明确:未在篮协注册的青年球员进入高校后参加CUBA或大超联赛,仍属业余身份;若其此前与CBA俱乐部签订满三年以上合同并领取工资,则被认定为俱乐部自行培养球员。
CBA选秀制度由此形成三类合法入口:一是普通大学生球员通过选秀参选无需支付培养费;二是经原培养俱乐部同意后,自行培养球员可参加选秀,签约方须按其14–18岁阶段年平均工资40%标准一次性支付培养费;三是俱乐部直接推荐已培养球员注册入队,跳过选秀环节。这一设计兼顾人才培养投入回报与人才流动开放性,避免“一刀切”挫伤俱乐部青训积极性。
新疆广汇俱乐部与齐麟的合作案例成为该条款的典型实践参照。齐麟虽代表新疆参加青年联赛并签署长期合同,但未在篮协完成职业注册,因而保留CUBA参赛资格;其后续签约既符合“俱乐部自行培养”认定条件,又未违反大学生球员身份规范。类似路径为刘志轩、史鸿飞、任骏飞等从大学生超级联赛走出的CBA球员提供了可复制的成长范式,也推动CBA联赛逐步构建起覆盖体教融合、梯队建设与职业准入的闭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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