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09:02:10
该文件为1981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竞赛规程的完整文本,系统规定了赛事组织架构、参赛资格、赛制安排、竞赛规则、纪律处罚及裁判员管理等核心内容。规程明确全年采用双循环制,分四个阶段在多个城市举行,包括上海、南京、天津、沈阳、旅大、青岛、广州和西安,体现当时全国性足球赛事的地域覆盖特征。
规程对参赛队伍构成作出严格限定: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18人;国家队及国青队集训球员回原单位参赛不占名额。同时强调同一运动员不得在同一年度代表两支队伍参加甲级、乙级或分区赛,违者取消相关场次成绩,并判对方以2:0胜出,确保竞赛公平性与注册体系严肃性。
竞赛规则方面,采用当时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实行90分钟常规赛加30分钟决胜期、点球决胜机制;积分办法为胜2分、平局不计分;排名依据总积分、总进球数、净胜球顺序判定。纪律条款详尽,涵盖黄牌累计停赛、红牌自动停赛、多次罚出场加重处罚、暴力行为终身禁赛等层级化惩戒体系,全面保障比赛秩序与体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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