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10:05:17
2003年甲A联赛末期,中国足协制定的中超准入计分规则引发严重争议:中超分值=上赛季名次×0.5+本赛季名次,分值最高者降级。该规则未采用常规积分制,而是以名次为计算基础,导致排名与竞技表现脱钩。
天津队与重庆队同积16分(天津:10×0.5+11;重庆:6×0.5+13),因规则规定同分时以本赛季名次决定去留,重庆需确保天津名次下滑才能避免降级。青岛队积32分列第12位,仅落后天津1分;若青岛最后一轮击败重庆,则积分升至35分,反超天津,使天津名次跌至第12位,其中超分值变为17分,高于重庆,从而实现重庆保级。
最终重庆在客场对阵青岛的比赛中失利,但天津意外战胜争冠球队上海中远,保住第11名。事后查明,天津方面通过南勇牵线,向上海中远球员祁宏、申思行贿以操纵比赛结果。该事件成为中国足球职业化进程中规则设计失当与赛风赛纪失控的标志性案例,相关责任人已依法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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