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12:40:45
内江市体育局针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7号提案,就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出系统性规划,聚焦公共体育设施网络构建与城乡空间复合利用。文件明确到“十四五”末,市本级将建成包括公共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及公共游泳馆在内的基础场馆体系;各县(市、区)同步配建体育场与全民健身中心,并因地制宜补充游泳馆、健身广场等设施,形成覆盖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在居住区配套方面,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人均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建设标准,未达标项目不予验收;既有居住区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补建设施。同时鼓励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屋顶及地下室等既有空间改建体育设施,并实施5年过渡期土地政策支持,拓展集体建设用地及“四荒”地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可行路径。
文件还强调场地功能复合化与资源协同开发,推动“公园体育化”,计划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7个;依托山水湖林资源发展登山步道、骑行绿道、水上运动基地等户外设施;推进智慧化建设,实现大型场馆人流量监测与预约信息化,提升全民健身智能服务与数据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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