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13:12:53
本办法是上海市体育局为规范值守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值守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与运行机制。
办法确立了“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工作原则,要求建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局办公室为值守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负责部门。各单位须指定值守责任人、应急管理部门及联系电话,并向局办公室备案,形成覆盖全局的值班信息网络。
制度内容涵盖日常值班、节日值班、领导带班及交接班等具体安排,强调重大突发事件(如火灾、人员死亡、集体性食物中毒、枪支失窃、严重自然灾害)须第一时间报告局领导及市政府总值班室。所有值守记录须完整保存,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相关档案至少留存三年,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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