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14:35:02
香港闪避球总会制定的遴选政策旨在保障香港闪避球代表队(含男子、女子及混合组)与香港闪避球青年军(全部21岁以下代表队伍)球员选拔过程的公开性与专业性。政策明确以球员的团体导向能力——包括态度、可教导性及投入程度等核心素质为基本遴选准则,确保入选者具备代表本港持续发展闪避球运动的能力与意愿。
所有参选球员须按期出席官方公布的队伍选拔活动,方具遴选资格;因伤病缺席者须提交医生或物理治疗师证明,经遴选专责小组评估后,可能安排后续试训以完成审核。最终名单由遴选专责小组提交评核报告及推荐名单,经总会主席批准生效;总教练亦保留在特定情况下直接邀请具潜质球员加入代表队的权限。
政策同时规范资格变更与争议处理机制:球员若因纪律处分、违反协议或健康等原因退出,须依程序书面报备,由主教练提报替补建议并经主席确认;未获选或被取消资格者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上诉,由独立于遴选体系的上诉专责小组在6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终局决定。整套机制不涉及任何具体赛事、球队或运动员名称,属纯管理性规范文件,无体育竞技实体要素可提取。
热门推荐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