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15:40:58
沈阳市为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提出在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3处公共滑冰、滑雪场地,推广可移动式冰场与仿真冰场,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及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同步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和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与标准化水平。
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全年开放,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并对学龄前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及现役军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同时推动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新建学校在规划设计阶段即需统筹预留向社会开放的物理条件与管理机制。
沈阳市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财政资金发放惠民体育消费电子券,引导市民参与健身消费;鼓励健身休闲设施与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功能融合开发,建设集运动、社交、休闲于一体的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持续拓展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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