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15:43:24
沈阳怪坡国际滑雪场在门票中强制收取5元保险费用,该费用实际对应游客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而非滑雪场作为投保人的公共责任险。根据中国保险监管规定及实务惯例,游客支付保费购买的保险产品应以保障其自身人身安全为根本目的,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于游客与保险公司之间,滑雪场无权单方面定义保险责任范围或免责条款。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应依据保单载明的保障责任、保险金额及出险事实进行核定,而非通过主观设定的“三七责任比例”或叠加免赔额等方式人为缩减赔付。小闫发生的左肘尺骨冠突骨折属于典型意外伤害事故,符合意外险保障范畴,理应按合同约定启动医疗费用报销及伤残赔偿程序。
公共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在投保主体、保障对象及法律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前者由滑雪场投保,保障游客因场所管理缺陷导致的损害;后者由游客自行投保,保障其在滑雪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意外风险。将本应由游客享有的意外险权益模糊化处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订立与说明义务的规定,亦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与知情权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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