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16:11:03
嘉善志明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万联城五楼的游泳池,在全县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中被检出尿素含量超标,浅水区达5.83mg/L、深水区达5.94mg/L,超出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规定的3.5mg/L限值。该泳池属会员制健身场馆,日常人流量较低,但因自检设备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水质异常,导致问题未在日常监测中暴露。
本次检查由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覆盖全县10家持证游泳场所,水样统一送县疾控中心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pH值、浑浊度、尿素及游离性余氯等六项核心指标。除嘉善志明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余9家泳池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整体合格率达90%。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县卫生监督所已责令该游泳池立即停用,并开展全面换水与深度保洁;后续将依法处以5000元至20000元罚款。同时,检测结果已按程序公示,全县游泳场所正逐步接入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主导建设的游泳场所自检互联网公示系统,未来公众可通过手机实时查询水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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