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22:46:56
本文内容涉及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核心聚焦于评标办法的制度设计与执行标准。文件明确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类法定评标方式,并对适用范围作出界定:土石方及技术含量低、工艺简单、投资额低于500万元的小型工程可适用后者;其余项目原则上采用前者。
评标流程严格分阶段实施:综合评估法须先完成技术标评审,再开展商务标评审;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则仅评审商务标。技术标实行合格性评审为主,特殊复杂项目可赋分评审,但总分差不得超过5分;任一关键项(质量、工期、安全)不合格即判定技术标不合格,且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致确认。
商务标评审强调价格合理性与合规性,引入最高投标限价机制,要求招标人依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公布。投标报价超限价者直接否决;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报价平均值乘以系数K确定,报价偏离基准价按比例扣分。信用评审作为独立环节,须依据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置投标信用分,强化市场信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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