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23:01:44
刘建生是辽宁中誉足球俱乐部(原辽宁足球俱乐部)一线队守门员,2004年9月26日中超联赛第12轮辽宁中誉对阵大连实德赛后,按规程接受兴奋剂检测。其A瓶与B瓶尿样经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兴奋剂检测中心检测,均检出刺激剂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阳性,属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物质。
中国足协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于2005年1月6日作出正式处罚:刘建生被禁止参加所有国内及国际足球赛事两年(2004年9月26日至2006年9月25日),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五万元。该处罚覆盖中超联赛、中国足球协会杯等全部由中国足协主办或认可的正式竞赛。
作为事件关联方,辽宁中誉足球俱乐部守门员教练程强被暂停随队参与所有国内、国际比赛工作一年,并处罚款一万元。此次事件系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首例经实验室确证、由官方纪律程序认定的球员兴奋剂违规案例,相关处理决定具有明确的规则依据与程序记录,构成中国足球反兴奋剂历史中的标志性事实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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