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9 23:56:05
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受保护客体。其形象作为美术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中英文名称及视觉设计亦分别纳入商标与专利保护体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改编或商用。
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所有奥林匹克标志均实行分类管理。“冰墩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为第63项奥林匹克标志之一,与北京冬奥会会徽、奥林匹克五环图案等共同纳入特殊法律保护范畴。商业性使用须获得北京冬奥组委明确授权,仅限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及特许经营企业可在约定范围内合规使用。
非商业使用需严格遵循《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由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通过北京冬奥组委官网提交申请,获批后须按技术规范及承诺范围使用,禁止引人误解的关联性表述。根据《主办城市合同》约定,“冰墩墩”相关知识产权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整体转让至国际奥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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