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 16:05:52
中国足协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2026年中国足协裁判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多项制度性调整,涵盖裁判培训、升降级管理、评议机制、精英培养及区域人才建设等方面。
措施明确授权中国足球协会共建裁判学院和足球学院,面向在校学生开展一、二、三级裁判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与认证,并择优推荐预备国家级裁判员,作为现有会员协会培训体系的补充。
职业联赛裁判人员实施动态升降级制度,在原有年度升降级基础上强化过程考评,提升裁判主动学习与执裁积极性。同步建立裁判员招募制度,依据比赛实践表现,将低级别联赛中具备潜力的年轻裁判员择优选拔至更高级别联赛执裁。
裁判评议机制进一步优化,扩充评议专家库,采用固定专家与动态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工作,并参照国际足联专家鉴定制度,在保障程序规范的前提下,提升评议结果的一致性及与国际执裁尺度的契合度。
针对未来精英裁判群体,推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裁判讲师分模块指导、持续追踪考察,每名讲师负责3至5名裁判员,聚焦年轻精英裁判的专业能力塑造与长期发展。
女子裁判与五人制裁判体系启动分级与升降级制度建设,同步加强中冠联赛等社会足球赛事裁判员的培训、考核与认证工作,以匹配赛事规模扩张带来的执裁需求增长。
在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裁判人才培养方面,优化培训选拔机制、调整报名名额分配方式,并在国际级裁判培养资源投入上予以统筹倾斜,推动裁判人才地域分布均衡化与多样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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