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9 22:13:11
十年前,当事人父亲由市级单位调任县级单位担任主要负责人。
按照当地干部交流惯例,完成一届任期后通常可返回原市级单位担任副职职务。
同期调动的多名同事均按此路径完成回市任职。
当事人父亲具有硕士学位,但第一学历为专科,本科为后续取得。
因干部选拔中对第一学历存在明确要求,未能进入市级单位副职岗位序列。
在县级单位完成第二任期后返市,原单位副职岗位已满编,遂安排至职级相当但职责范围不同的岗位。
该岗位在决策权限、分管领域及资源配置等方面与传统副职存在差异。
干部选拔中对学历条件的执行依据为现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规定及地方组织部门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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