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3 17:12:52
媒体人李平康公开一份针对戴琳的刑事控告书,该控告书形成于2025年12月。
控告书指出,戴琳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涉嫌实施三起诈骗行为,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十一万七千元。
第一起事实为:戴琳以潘硕催债紧迫、并称有媒体拟曝光其债务问题为由,向他人借款数万元用于还债;实际仅向潘硕支付200元,拒绝支付300元治疗费用;后经他人发微博曝光,戴琳向潘硕支付4000元以求删除相关信息。
第二起事实为:戴琳使用他人头像伪造聊天记录,冒充该人身份,谎称其正协助其他债权人向戴琳追讨债务,并以此威胁为由,再次骗取借款4万元。
第三起事实为:戴琳冒充名为温涛的合伙人,虚构聊天记录,与受害人建立群聊,以王大雷签字费不足为由,骗取借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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