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3 23:02:22
FIBA规则第44条规定,对于可纠正的失误,裁判必须进行纠正。该条款明确指出,若错误球员执行了本应由其他球员完成的罚球,应取消该次罚球得分,并由正确球员重新执行相应罚球。
在辽宁队与对手的比赛最后阶段,出现一次罚球执行主体错误的情况。原应由莫兰德执行的罚球,由鄢手骐完成。裁判随后取消了此次罚球所得的2分,但未安排莫兰德重新执行罚球。
根据规则,纠正措施应包含两个步骤:首先取消错误执行产生的得分,其次确保正确球员获得完整罚球机会。本场比赛中,裁判仅完成第一步,未执行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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