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4 18:15:21
张浩曾效力于黑龙江冰城足球俱乐部,2024年因涉及相关纪律调查被中国足协处以禁足五年处罚。
其后张浩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未获支持。此后他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该申请亦未被受理或驳回,具体结果未公开披露。
根据公开信息,张浩在社媒发布内容中提及自身未参与操纵比赛行为,并称对处罚决定事先不知情、未签署认罪材料、未退还任何款项。文中还提到李帅曾出庭作证,以及部分奖金发放方式与当时球队财务操作惯例一致。
文中所述奖金发放情况包括:奖金打入球员工资卡账户;疫情期间球队存在通过第三方账户补发薪资的先例;队务、领队及多数首发球员均收到同类款项;球员曾就该笔奖金向管理层进行过核实。
张浩在文中表示,其职业生涯始于对足球运动的长期投入,经历U23政策调整及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至近三十岁时获得较稳定出场机会。文中未出现对处罚决定合法性的直接法律质疑,亦未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或行政复议结论。
文中提及家庭支持及个人职业信念,强调成长过程中坚持遵守规则、拒绝违规行为,包括拒绝修改年龄、拒绝向教练行贿等。文中未引用任何外部机构出具的调查报告、听证记录或官方通报原文。
截至2026年3月,中国足协官网未更新该案的复核进展或处罚变更信息。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中未列明该案为典型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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