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6 02:09:37
2023年11月,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凉山队与乐山队比赛中,双方以3比3结束。比赛结束后,凉山队球员日火瓦体在裁判组退场过程中对当值裁判实施飞踹及拳击行为,造成裁判头部瘀青肿胀、腹部多处挫伤。
事件发生后,四川省体育局及四川省足球协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启动调查程序。经核实,日火瓦体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体育道德和赛场纪律,被处以禁止参加全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及足球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足球赛事活动5年的处罚,禁赛期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至2030年终止。
日火瓦体曾参与天津津门虎足球俱乐部试训。此次处罚覆盖全国范围,适用对象包括中国足协及其会员协会组织的所有正式比赛,不区分职业、业余或青少年赛事层级。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2023版)》第五十七条,对裁判员实施暴力行为的,最低停赛期限为5年;若造成身体伤害后果,可加重处罚。本次处罚决定由四川省足协上报中国足协备案,并由中国足协统一录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中国足协于2024年1月发布通报,强调各级赛事组织方须强化赛风赛纪管理,落实赛前教育、赛中监督、赛后追责机制。各会员协会需将尊重裁判、遵守规则纳入运动员注册准入和日常培训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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