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7 02:11:20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于2020年对一起政府采购评标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作为长寿湖铁人三项赛组织服务采购项目(长公资采〔2020〕101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对中标人山东森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部分“投标人业绩”项给予满分10分,而该公司实际仅提供7份合同(其中1份内容缺失),不符合“10个不同业绩、每项1分”的量化要求。
该行为被投诉后经调查核实,确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评审应遵循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长寿区财政局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于2020年6月28日及7月17日分别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补正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异议。
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态度诚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长寿区财政局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长财会处罚〔2020〕3号,当事人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财政账户。如不服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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