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8 06:12:59
泸州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严格遵循国家及四川省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统一部署,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全市天然水域中,长江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馆驿嘴至胡市段、永宁河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泸县段、龙溪河龙马潭区段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赤水河干流及一级支流河口,全年禁止任何形式的娱乐性垂钓。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法定禁渔期,期间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含古蔺县全域)全面禁止捕捞及垂钓活动。禁渔期结束后,即7月1日起,在非保护区且非禁渔期的天然水域,允许开展合规休闲垂钓,但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竿、一线、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规定,路亚钓具仅限使用单钩。
具体可垂钓区域包括:沱江干流江阳区段胡市大桥以上水域、倒流河江阳段与纳溪段;龙马潭区濑溪河流域胡市大桥以上至金龙镇小石磊段,以及仁和溪、龙涧溪、玉带河、云龙沟、倒角河、三叉河、鳌河沟等天然水域龙马潭区段。石坝上水库因属合江县白米镇小(二)型水库,基于安全与生态保护需要,全年禁止钓鱼及游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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